Rydeen

等待妄想照进现实。

纪念日(上)乐队知乎体后续

加入乐队将近一年的日子,我们接到了国内最大的音乐节的邀请。
事情是我们两个去谈的。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和他两个人负责起了乐队的大小事宜。而在我来之前则只有他。整个乐队和音乐有关的没关的事,都和他有关。他是创作型主唱,承包了乐队80%歌曲的写作。乐队当时还没有经纪人,他是年龄最大的,因此所有与音乐无关的杂事,只有他一个人负责。他在外面和酒吧老板谈驻唱,和厂牌谈巡演,每次巡演还要交待好乐器的保管和运送;排练室的房租总涨价,他努力和房东拉关系,想节省一些开销…….与其说是乐队里的大哥,不如说他一个人承担了乐队成员的父亲和母亲的角色。而一个人默默做着这些事的他,也不过只比我早了两天出生。后来,看着他被我宠的无法无天的样子,我总会想,幸好我来了。幸好我出现了,能帮他分担一些辛苦。幸好我只在他后两天出生了,不算太迟,还来得及和他相爱,没有让他孤单太久。
如果说对他的第一印象是飘逸的云上之人,初识的几个月却让他的形象在我心里渐渐生动起来。那时郁结在我心中的初次来到大城市的不安与躁动,被他展现出来的孩子气、他的撒娇、他的调皮,一点点抚平了。曾经露出疏离冷漠眼神的那个人,在我面前皱着眉头抱怨超市里的辣椒酱又涨了两毛钱,并肩走时突然跳起来欢呼这个月不涨房租,睡前在微信里打着哈欠嘟囔明天要早起去菜市场买排骨......我从没想过他会与这些事情有联系,不管别人怎么想,他的这些碎碎念让我觉得亲切又踏实。
情不自禁地,就想和他更近一点。在他排练完第一时间递上矿泉水,以晨跑为借口和他一起去清晨的菜市场买菜,装作不在意地提起以后要和他一起去谈合作……面对我的这份主动的亲密,他总是欣然接受——即便在我因为捉襟见肘而小心翼翼地提出和他一起住的请求时,他也只是顿了顿,告诉我“我家很小哦”,然后笑着说好。
那天回去的路上他很沉默,带着我在黑洞洞的巷子里七拐八拐地走。走到一处台阶我脚下绊了一下,他迅速回过身拽了我一把,低声说“小心”,随后又不放心似的,一直走在前面,一只手在身后抓着我的手臂。走到最里面一个巷子的时候,我忍不住开口问他“还有多久啊”。先前握着我手臂的手突然松开,然后轻轻地在手背上拍了拍。像哄小朋友似的,他告诉我走出这个巷子就到了。
然后我就走进了我人生中见到的最小的房间。看起来是一个房子被隔成了好几间,他的房间在最里面,206室,一进门看到的就是一张窄窄的看起来比中学宿舍里的还要窄上几分的床,和隔壁房间的距离也就是一个大概能容一人身的过道,过道靠近床的那头还放了一个桌子一把椅子。冬天的衣物被他挂在床尾那面墙上,地上还有一个打开的行李箱,里面是几叠整整齐齐的衣服和杂物。
他把吉他竖在墙角,然后在我身后锁上门。空间太小,我一回头就撞上他的气息。我想开口,嗓子有点哑哑的,发不出声。他用手势示意我小声说话,其他的住户都已经睡了。我开口的第一句话竟然是问他在哪里做的饭,他笑着告诉我外面有公用的厨房还有卫生间。我“哦”了一声,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告诉你很小了。”他压低声音说,声音里还是带着笑意。我一下子觉得鼻子酸酸的,只能小声地对他说着对不起。他宽容地摸摸我的头,然后用小指勾着我的手,带着我出去洗漱。像哄小孩儿似的,耐心地告诉我牙刷在哪儿,毛巾放哪儿,怎么用热水,还不忘叮嘱我洗快一点免得用光热水。洗澡的时候我简直后悔的要死,一边冲着身子一边骂自己厚脸皮。在外面刷牙的他好像听到了什么,敲门表示询问,我怕耽误他没有水洗,赶紧先把愧疚抛到脑后,草草地擦了身子套了衣服出去了。出来时他看了我一眼,然后拿着衣服进去洗澡了。
坐在那张极窄的小床上,我有些茫然地环顾四周。床边的桌上放着音响和几张CD,旁边堆着的纸张看上去是他自己写的歌,被压在一个星星形状铃鼓下面。几个调料瓶被整齐地码在桌上,倚着窗户边的墙,竟然有几分艺术品的感觉。这张桌子的布置像极了他的风格,他是带着市井气的仙人,用他的创造力把烟火人间过成了艺术。
桌上的CD封面似乎是他提过的瑞典乐队,我正准备伸手拿过来看一看,他已经带着一身水气坐在我旁边了。我下意识缩回手,见他眯了眯眼睛,问我是不是想偷看他的歌。“是秘密哦”,他像《花与爱丽丝》里的女主一样笑着对我说,我则举起双手表示无辜。但他似乎并不真正在意这个问题,用拖鞋踢了踢我的膝盖,“睡吧”。
床太小,两个人都只能侧躺。
我看着他的背,满心愧疚:“对不起啊,害你只能和我一起挤这么小的床。”
“小子,原来你也知道啊。”他开着玩笑。
“我明天还是回去吧。”我终于咬咬牙下定决心。
“你有钱交房租?”他回过头看我一眼。
“那……我再打一份工呗。”我有些犹豫他开口,不敢对上他的眼睛。
“别开玩笑了。”他又转向墙的那一面,声音里好像已经有了困意。
我无法回答。
我们在黑夜里沉默了好久,久到我也睡意昏沉,就在我快要睡着时,他突然伸出手来拍拍我:“别多想了,你住在这里我也有个伴。”
意识朦胧间,我没有回应他,却自然地回握住他的手,他又把手带到自己身前。“我的鼓手,别想去别的地方打工。”
我突然觉得胸口闷闷地,忍不住凑上去贴住他的背,除了“好。”再也说不出别的话。
我们在还未正式在一起前就理所当然地同居了。
曾经需要费尽心思争取的独处时间几乎变成了生活的全部。我可以看到他每一次的撒娇、恶作剧,无论是写歌时的沉思、做饭时的细致还是生活中的抱怨,我都可以用自己的眼睛亲眼看到。这改变让我欣喜,但这其中最让我满足的,是我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帮他承担一些责任。
比如和他一起去谈音乐节的事情,还有随即而来的庆祝。
原先是打算表演结束后所有人一起的,但看着他大呼小叫地称呼我为他的幸运星时,我只想和他独占这份时光。他说出“我最喜欢庆祝了!”时,我脑海里想的却是“我最喜欢你。”
两个人难得奢侈了一回,买了酒,披萨,炸鸡,两手都拎着满满当当的。回到家后惊喜地发现房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旁边的住户似乎快搬走了,当天没有回来。自从住进这里,每天晚上说话都只能悄悄的。关上门,放钥匙进口袋的时候,我因为太兴奋,钥匙贴着衣服掉到了地上,他把手上的袋子往地上一扔,两个人终于爆发出大笑。
我们喝了多久?为什么桌上有这么多空罐子?他靠的好近……为什么他的脸这么红?我的脸好烫……好像听到音乐,音乐?为什么会有音乐?
于是我看到他靠在床边听歌。
音响里放着一首叫作sheepdog的歌曲,他最近喜欢的瑞典乐队的出道曲。比起原专辑里收录的疾风骤雨的粗糙风格,这个不插电版本近乎英伦摇滚的迷幻抒情了。
“Well I aim at the first one who’ll dare to stand still,
oh lord your tension is making me ill.”
“You’ve got no friends in your home, you’ll got no family stone,
you can’t go: yeah, yeah, yeah. Yeah, yeah, yeah ”
像歌词里描写的那样,我突然变得局促不安。
站起身来,我感到脚有些麻。但我坚持走到他身边坐下。
“Don't know why
I can't locate this feeling
That I would rather be with you
It makes no sense you’re crying out loud that I may love you.”
我应该是喝的太多了,“还记得你前两天问我的问题吗?”
这是个双主唱的乐队,总是在现场上演“两男一麦”的基情画面。
“他们现场气氛超棒的,我要不要也试试呢?”就在前两天,他皱着眉头问我。
“歌可以试一试,两男一麦就算了。”我当时回答他。
“为什么?”他那时的表情近乎天真了。
“还记得你前两天问我的问题吗?”我凑近他。
他用眼神表示疑问。
“要试的话也可以,”
“Don’t let them closer to this secret, that I may love you”我听到音响里放着这一句。
“和我试吧。”
看着他异常亮的眼睛,我的舌头在下一秒舔上了他的唇。他突然身子一软,整个人倒在我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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